室外給水管道安裝
給水管采用PE管,管徑分別為DN150,DN100,DN25,壓力為1.0MPa。
1、 施工工藝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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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道連接施工操作
2.1 操作實施前的一般規定
1 技術準備
1)圖紙已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
2)已對施工班組進行了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3)已根據設計圖紙,繪制出施工草圖。
4)有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認可。
5)技術工人應有上崗操作證。特殊工種還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 材料要求
1)管材、管件及附屬制品等,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有關質量、技術要求,并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明和質量證明文件。
2)連接管件不應有砂眼、裂紋和角度不準等現象。
3)閥門的外觀要規矩、無損傷,閥體嚴密性好,閥桿不應彎曲。安裝前,應按要求,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
4)橡膠墊等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規范規定。
5)各類配件等均已準備齊全。
3 主要機具
1) 機具:PE管熱熔機、汽車、試壓泵等。
2) 工具:手拉葫蘆、滑輪、大錘、手錘、管鉗、扳手、剪子、螺絲刀、鐵鍬、繩索、麻繩、運土車、木樁等。
3) 量具:經緯儀、水準儀、水平尺、鋼卷尺、卡尺、線墜等。施工機具
4 作業條件
1)管道施工區域內的地面要進行清理,雜物、垃圾棄出場地。管道走向上的障礙物要清除。
2)在飲用水管道附近的廁所、糞坑、污水坑等應在開工前遷至業主指定的地方。并將臟物清除干凈后進行消毒處理,方可將坑填實。
3)在施工前應清楚地下高、低壓電纜、電線、煤氣、熱力等管道的分布情況,并做出標記。
2.2管道連接施工
室外埋地給水聚乙烯(PE)管道常用的連接方式為熱熔對接和電熔連接。其具體安裝施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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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熱熔對接連接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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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電熔連接示意圖
1、 一般規定
1)管道連接前應對管材、管件及管道附屬設備按設計要求進行核對,并應在施工現場進行外觀檢查,管材表面劃傷深度不應超過管材壁厚的10%,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聚乙烯管材與管件的連接必須根據不同連接形式選用專用的連接機具,不得采用螺紋連接或粘接。連接時,嚴禁采用明火加熱。
3)聚乙烯管道系統連接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聚乙烯管材、管件的連接應采用熱熔連接或電熔連接。
2不同級別和熔體質量流動速率差值不小于0.5g/10min(190℃,5kg)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管件和管道附屬設備,以及焊接端部標準尺寸比(SDR)不同的聚乙烯管道連接時,必須采用電熔連接,不得采用熱熔對接。
4)管道熱熔或電熔連接的環境溫度宜為-5~45℃范圍內。在環境溫度低于-5℃或風力大于5級的條件下進行熱熔或電熔連接操作時,應采取保溫、防風措施,并應調整連接工藝;在炎熱的夏季進行熱熔或電熔連接操作時,應采取遮陽措施。
5)當管材、管件存放處與施工現場溫差較大時,連接前應將管材、管件在施工現場放置一定時間,使其溫度接近施工現場溫度。
6)管道連接時,聚乙烯管材的切割應采用專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端面應平整、光滑、無毛刺,端面應垂直于管軸線;
7)管線連接時,每次收工,管口應采取臨時封堵措施。
2 聚乙烯(PE)管熱熔對接連接操作工藝
1)熱熔對接連接用焊機要求
1焊機應符合國際標準《ISO12176-1塑料管材和管件—熔接聚乙烯系統設備 第1部分 熱熔對接》。
2機架應堅固穩定,并應保證加熱板和銑削工具切換方便及管材或管件方便地移動和校正對中。
3夾具應能固定管材或管件,并應使管材或管件快速定位或移開。
4銑刀應為雙面銑削刀具,應將待連接的管材或管件端面銑削成垂直于管材中軸線的清潔、平整、平行的匹配面。
5加熱板表面結構應完整,并保持潔凈,溫度分布應均勻,允許偏差應設定溫度的±5℃.
6壓力系統的壓力顯示分度值不應大于0.1MPa.
7焊接設備使用的電源電壓波動范圍不應大于額定電壓的±15%。
8熱熔對接連接設備應定期校準和檢定,周期不宜超過1年。
2)、熱熔對接連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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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熱熔對接連接操作工藝
a)不同SDR(標準尺寸比)系列的聚乙烯管不得采用熱熔對接。不同等級原料(PE80、PE100)制造的聚乙烯管之間也不得采用熱熔對接,原料雖然同等級,但生產廠家不同的管子也不應采用熱熔對接,如確需連接也應經過試驗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
b)用干凈的布清除兩管端污物。檢查電熱板的防粘涂層有無破損。根據不同的管徑選用相應的卡具及托架,將要焊接的管材置于卡具及托架上,使兩端伸出長度相當,在滿足銑削和加熱的要求下應盡可能短,通常為25~30mm。管材機架外的部分用支撐物托起,使管材軸線與卡具中心線處于同一高度,然后用卡具固定好。
c)置入銑刀,先打開銑刀電源開關,然后緩慢合攏兩管材焊接端,并加以適當的壓力,直到兩端均有連續的切屑出現后,撤掉取出銑刀,合攏兩管端,檢查兩端銑削情況并達到如下:
管端為垂直的90°;
錯位不超過1mm;
閉合管端的最大間隙不超過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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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熱熔對焊連接對口錯位控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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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熱熔對焊連接閉合管端間隙控制圖
2操作
a)熱熔
i)檢查電熱板溫度是否達到設定值(PE80等級原料生產的管子此設定值為210±10℃,PE100等級原料生產的管子此設定值為225±10℃),綠燈亮表示溫度適合焊接。
ii)檢查熱熔機電熱板溫度是否達到設定值,當其達到設定值時將電熱板置入需連接的兩管端之間。
iii)用于轉動熱熔機的施加壓力手柄并使其達到規定的壓力P1(0.15MPa)后,使加熱的管口在此受力狀況下至加熱管端卷邊高度值達到h。
iv)將卷邊高度值已達h的管端施加的壓力降至P拖(0.02MPa),并使管端面與電熱板之間剛好保持緊密接觸,且繼續使管端吸熱至t2時間。
PE管道熱熔對接焊接工藝參數典型值
管子壁厚e(mm) : <4.5 4.5~7 7~12 12~19 19~26 26~37 37~50 50~70
加熱卷邊高度h(mm) : 0.5 1.0 1.5 2.0 2.5 3.0 3.5 4.吸熱時間t2
t2=10×e(s): 45 45~70 70~120 120~190 190~260 260~370 370~500 500~700
允許最大切換時間t3(s):5 5~6 6~8 8~10 10~12 12~16 16~20 20~25
增壓時間t4(s): 5 5~6 6~8 8~11 11~14 14~19 19~25 25~35
保壓冷卻時間t5(min): 6 6~10 10~16 16~24 24~32 32~45 45~60 60~80
說明:1、以上參數基于環境溫度為20℃;
2、加熱板表面設置溫度:PE80管材為210±10℃,PE100管材為225±10℃;
3、加熱壓力P1=0.15MPa,吸熱時保持壓力P拖=0.02 MPa,保壓冷卻壓力
P1=0.15 MPa
4、此表數值為典型參考,當施工所用熱熔機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數值與本表不一致時,以廠家說明書為準;
5、焊接操作點應避免被大風吹著和雨淋著。
b)切換
退開卡具,迅速從管端抽出電熱板,然后合攏兩管端。此切換動作時間不應超過t3。
c)對接及冷卻
i)通過熱熔機的施壓手柄向合攏的兩管端緩慢增壓,并在規定的時間t4內將壓力上升到P1(0.15MPa)后,鎖緊止動閘,保持壓力。
ii)將壓力至少保持在規定冷卻時間t5后,松開鎖緊止動閘,打開卡具,取出焊接好的管子。
iii)不要用冷卻水或者其它冷卻方法來加快冷卻處理時間,因為這會損害管子熱熔連接的質量。
4)檢驗
1連接完成后,應對接頭進行100%的翻邊對稱性、接頭對正性檢驗。
2翻邊對稱性檢驗。接頭應具有沿管材整個圓周平滑對稱的翻邊,翻邊最低處的深度(A)不應低于管材表面。
3接頭對正性檢驗。焊縫兩側緊鄰翻邊的外圓周的任何一處錯邊量(V)不應超過管材壁厚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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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頭翻邊對稱性檢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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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頭對正性檢驗示意圖
3、 管道埋地敷設
3.1 一般規定
1 管道埋地敷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工程設計施工圖及其他技術文件齊全,并經會審;
2)具備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并進行了技術交底。
3)施工人員了解聚乙烯給水管道一般物理力學性能,掌握施工程序和連接技術,并經考核合格合上崗。
4)施工材料相關的資料已核實,產品已驗證,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
5)施工機具、現場用水、用電、材料儲放等設施能滿足施工要求。
2 應按設計施工圖要求進行放線定位、槽底標高測量。
3 管道敷高在地下水位較高、軟土、不穩定土層內時,應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排水和設置槽邊支撐,施工技術及措施應符合設計圖紙和現行國家規范標準的有關規定。
4 利用管道的柔性進行彎曲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采用熱熔對接或電熔連接的管道,彎曲半徑應滿足下表的要求。
管道允許彎曲半徑(㎜)
管道公稱外徑dn 允許彎曲半徑R
dn≤50 30 dn
50<dn≤160 50 dn
160<dn≤250 75dn
250<dn≤350 100 dn
5 聚乙烯電熔、熱熔連接管道在溝槽內可利用槽底寬度蜿蜒敷設,以適應管道熱脹冷縮變化。
6 管道架空或明設時應按設計圖要求的方式采取防紫外線保護措施。
7 管道從河底穿越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道至規劃河底的覆土厚度,應根據水流沖刷條件、航運狀況、疏浚的安全余量,并與航運管理部門協商確定。
2)必須在埋設聚乙烯給水管道位置的河流上、下游兩岸分別按規定設立標志。
8 雨期施工或地下水位較高地區管道敷設時,應防止管道上浮,并按設計圖紙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抗浮技術措施。
9 聚乙烯埋地給水管道不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基礎,當必須穿越時,應按設計圖紙要求采取護套管等保護措施。
10 管道宜敷設在冰凍線以下。
11 管道敷設在建筑物、構筑物基礎底面標高以下時,不得在受壓的擴散角范圍內。擴散角一般取45°。
12 聚乙烯給水管道嚴禁在污水檢查井和化糞池、公共廁所及排水管渠內穿過。
13 住宅小區、工業園及工礦企業,公稱外徑小于等于200㎜的配水干管,可沿建筑物周圍布置,與外墻(柱)凈距不宜小于1.00㎜。
14 聚乙烯埋地給水管管頂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60m,在輕型車行道下不宜小于1.00m。
15 管道與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線之間最小水平凈距宜符合以下規定:
1)與建筑物間距:管道公稱外稱小于等于200㎜時為1.00m,公稱外徑大于200㎜時為3.00㎜;
2)與雨污水管間距:管道公稱外稱小于等于200㎜時為0.5~1.00m,公稱外徑大于200㎜時為1.0~1.50㎜;
3)與燃氣管間距:中低壓管為0.5m,高壓管1.0~1.50m;
4)與電力電纜間距為0.50m;
5)與電信電纜間距為0.50m;
6)與喬木灌木間距為1.50m;
7)與通信照明電纜間距為0.50m;
8)與高壓鐵塔基礎間距為3.00m;
9)與道路側石邊緣間距為0.50m;
10)與鐵路坡腳間距為6.00m。
當上述間距難以保證時,應要求設計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
16管道與熱力管道間的距離,應在保證聚乙烯管道表面溫度不超過40℃的條件下計算確定。最小不得小于1.5m。
17道穿越高等級路面、高速公路、鐵路和主要市政管線設施,應要求設計上采用鋼筋混凝土管、鋼管或墨鑄鐵管等套管,套管內徑不得小于穿越管外徑加100mm,且應與相關單位協調。
18 管道與其他管線交叉敷設時,其交叉點凈距不應小于0.15m,并按設計圖要求的措施進行處理。
19 溝槽是否采取施工降水應按設計圖要求進行。
20 直線敷設的管道,當采用熱熔、電熔連接時,如有分支、連接消火栓、構筑物進水管和其他用水點時,各側端應有一段無分支的直管段,該直管段長度不宜小于1.00m。
21 管道系統應根據管徑、水壓、環境溫度變化狀況、連接形式、敷設及回填條件等情況,在轉彎、三通、變徑及閥門處應按設計圖上的要求決定是否采取防推脫的混凝土支墩或金屬卡箍拉桿等技術措施。自行焊制的三通、彎管管件部位應采取砼包覆措施;
22 聚乙烯管道宜采用弧形人工砂基,其管道以下墊層部分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
23 聚乙烯管道的回填土應壓實,其壓實系數應要求設計人員在有關設計文件中明確規定,對弧形人工砂基管道墊底層應控制在0.85~0.90.
3.2 溝槽開挖與基礎
1 一般穩固的土壤管道溝槽斷面形式有直壁、放坡以及直壁與放坡相結合等形式,管溝斷面形式確定應根據現場施工環境、施工設備、土質條件、溝槽深度、氣候條件和施工季節等因素綜合確定。溝槽放坡按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執行。
2 槽底最小寬度應根據土質條件、溝槽斷面形式及深度確定,可采用下表的規定。
溝槽槽底最小寬度(mm)
公稱外徑dn 槽底寬度B
dn≦400 ≧dn﹢300
400﹤dn≦630 ≧dn﹢450
注:當管材、管件在槽底連接或管道與附件連接的位置,應適當加寬
3 管道溝槽應按設計的平面位置和高程開挖,人工開挖且無地下水時,溝底預留值宜為0.05~0.10m;機械開挖或有地下水時,溝底預留值不應小于0.15m。預留部分在管道敷設前人工清底至設計標高。
4 溝槽是否采取支護應按設計圖要求進行。
5 溝槽的降水和地基處理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6 管道基礎或墊層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道必須敷設在原狀土地基上,局部超挖部分應回填夯實。當溝底無地下水時,超挖在0.15m以內時,可用原土回填夯實,其密實度不應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實度;超挖在0.15m以上時,可用石灰土或砂填層處理,其密實度不應低于95%。當溝底有地下水或溝底土層含水量較大時,可用天然砂回填。
2)溝底遇有廢舊構筑物、硬石、木頭、垃圾等雜物時,必須在清除后鋪一層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且平整夯實。
3)管道附件或閥門,管道支墩位置應墊碎石,夯實后按設計要求設混凝土找平層或墊層。
4)對軟弱管基及特殊性腐蝕土壤,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5)對巖石基礎,應鋪墊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層。
5.3.3 溝槽回填與管道敷設
1 溝槽回填管道應符合以下規定: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前,除接口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回填高度不應小于0.5m;水壓試驗合格后,應及時回填溝槽的其余部分。
2 管道溝槽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
1)溝槽內磚、石、木塊等雜物清除干凈;
2)溝槽內不得有積水;
3)保持降排水系統正常運行,不得帶水回填。
3 井室及其他附屬構筑物周圍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井室周圍的回填,應與管道溝槽回填同時進行;不便同時進行時,應留臺階形接茬;
2)井室周圍回填壓實時應沿井室中心對稱進行,且不得漏夯;
3)回填材料壓實后應與井壁緊貼;
4)路面范圍內的井室周圍,應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寬度不宜小于400mm;
5)嚴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4 除設計有要求外,回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土回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槽底至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土中不得含有機物、凍土以及大于50mm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電纜周圍,應采用細粒土回填;
2冬期回填時管頂以上500mm范圍以外可均勻摻入凍土,其數量不得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且凍塊尺寸不得超過100mm;
3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類和采用的壓實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偏差范圍內;
2)采用石灰土、砂、砂礫等材料回填時,其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規定。
5 每層回填土的虛鋪厚度,應根據所采用的壓實機具按下表的規定選取。
每層回填土的虛鋪厚度
壓實機具 虛鋪厚度(mm)
木夯、鐵夯 ≤200
輕型壓實設備 200~250
壓路機 200~300
振動壓路機 ≤400
6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運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道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每層虛鋪厚度的用量將回填材料運至槽內,且不得在影響壓實的范圍內堆料;
2)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500m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溝槽兩側對稱運入槽內,不得直接回填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時,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推入;
3)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應在運入槽內前拌合均勻,不得在槽內拌合。
7 回填作業每層土的壓實遍數,按壓實度要求、壓實工具、虛鋪厚度和含水量,應經現場試驗確定。
8 采用重型壓實機械壓實或較重車輛在回填土上行駛時,管道頂部以上應有一定厚度的壓實回填土,其最小厚度應按壓實機械的規格和管道設計承載力,通過計算確定。
9 軟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凍土等地區的溝槽回填,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當地工程標準規定。
10 管道鋪設后應及時進行回填,回填時應留出管道連接部位,連接部位應待管道水壓試驗合格后再行回填,回填前應對管道系統進行加固。
11 回填時應先填實管底,再同時回填管道兩側,然后回填至管頂0.5m處。溝內有積水時,必須全部排盡后,再行回填。
12 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0.5m內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磚塊、垃圾等雜物,不得用凍土回填。距離管頂0.5 m以上的回填土內允許有少量直徑大于0.1 m的石塊和凍土,其數量不得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
13 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厚度應為0.2-0.3 m,管道兩側及管頂0.5 m以上內的回填土必須人工夯實;當回填土超出管頂0.5 m時,可使用小型機械夯實,每層松土厚度應為0.25~0.4 m。
14 當管道覆土較深,且管道回填土質及壓實系數設計無規定時,其回填土土質及壓實系數應符合下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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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溝槽回填部位與壓實度示意圖
15 當管道覆土較淺時,其回填土土質及壓實系數應根據地面要求確定;當修筑道路時,應滿足路基的要求。
16 回填時各類機具種類、每層回填土虛鋪厚度應符合下表規定。
每層回填土虛鋪厚度(m)
機具種類 虛鋪厚度
木夯、鐵夯 ≤0.2
壓路機(輕型) 0.2~0.3
蛙式夯、火力夯 0.2~0.25
振動壓力機 ≤0.4
17 管道經試壓且通過隱蔽工程驗收,人工回填到管頂以上0.5m后,方可采用機械回填,但不得在管道上方行駛。機械回填時應在管道內充滿水的情況下進行。
18 各類管道閥門井等周圍回填應符合以下規定:
1)應采用砂礫、石灰土等材料,寬度不應小于0.4m;
2)回填后沿管道中心線對稱分層夯實,其密實度應不低于管溝內分層要求。管道井在路面位置,管頂0.5m以上應按路面要求回填。
19 回填前,檢查管道有無損傷或變形,有損傷的管道應修復或更換。
20 管內徑大800mm的塑料管道,回填施工時應在管內設有豎向支撐。
21 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圍應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實,與管壁緊密接觸,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22 管道半徑以下回填時應采取防止管道上浮、位移的措施。
23 管道回填時間應在夜晚中氣溫較低時段,從管道兩側同時回填,同時夯實。
24 管道位于車行道下,鋪設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軟土地層以及低洼、沼澤、地下水位高地段時,溝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將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實后,再用中、粗砂分層回填到管頂以上500mm。
25 回填作業的現場試驗段長度應為一個井段或不少于50m,因工程因素變化改變回填方式時,應重新進行現場試驗。
26 管道回填至設計高程時,應在12~24h內測量并記錄管道變形率,管道變形率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塑料管道變形率應不超過3%;當超過時,應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1)塑料管道變形率超過3%,但不超過5%時,應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①挖出回填材料至露出管徑85%處,管道周圍內應人工挖掘以避免損傷管壁;
②挖出管節局部有損傷時,應進行修復或更換;
③重新夯實管道底部的回填材料;
④選用適合回填材料按規范和設計圖的規定重新回填施工,直至設計高程;
⑤重新回填后需再按本條規定重新檢測管道變形率。
2)塑料管道變形率超過5%時,應挖出管道,并會同設計單位研究處理。
27 管道埋設的管頂覆土最小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滿足當地凍土層厚度要求;管頂覆土回填壓實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與設計協商進行處理。
28 管道敷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1)管道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分段施工,管材應沿管線敷設方向排列在溝槽邊,對連接安裝間隔時間較長及每次工程收工,管口部位應進行封閉保護。
2)電熔、熱熔連接管道應分段在槽邊進行連接后,以彈性敷管法移入溝槽。
3)管道移入溝槽時,不得損傷管材,表面不得有明顯劃痕,應采用非金屬繩索下管。
4)管道穿越重要道路、鐵路等需設置金屬或混凝土套管時,除應符合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套管應伸出路邊或路基1.00~1.50m;
②套管內應清潔無毛刺,管道穿過套管時不得使管道表面產生明顯拉痕,必要時管道表面應加護套保護;
③穿越的管道應采用電熔、熱熔連接,經試壓且通過驗收合格后方可與套管外管道連接;
④寒冷地區穿越管應采取保溫措施;
⑤管道在涵洞內通過時,涵洞宜留有通行寬度。
5)管道分段敷設結束,進行系統閉合連接時,宜選擇運行水溫與施工環境溫度差最小的時段進行。以盡量降低運行后水溫變化出現的熱脹冷縮應力對管道的影響。
6)管道應在管溝內成蛇形敷設,略有彎曲弧度,使管道留有伸縮余地,并可在管道投入使用后做為因管內水溫變化引起管子伸縮的自然補償作用。
4、 管道功能性試驗
4.1 一般規定
1 給排水管道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管道功能性試驗。壓力管道進行壓力管道水壓試驗,試驗分為預試驗和主試驗階段;試驗合格的判定依據分為允許壓力降值和允許滲水量值,按設計要求確定;設計無要求時,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先用其中一項值或同時采用兩項值作為試驗合格的最終判定依據。
2 管道功能性試驗涉及水壓、氣壓作業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作業人員應按相應安全作業規程進行操作。管道水壓試驗和沖洗消毒排出的水,應及時排放至規定地點,不得影響周圍環境和造成積水,并應采取措施確保人員、交通通行和附近設施的安全。
3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前,應做好水源的引接、排水的疏導等方案。
4 向管道內注水應從下游緩慢注入,注入時在試驗管段上游的管頂及管段中的高點應設置排氣閥,將管道內的氣體排除。
5 冬期進行壓力管道水壓時,應采取防凍措施。
6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進行實際滲水量測寫時,宜采用如下的注水法試驗:
1)壓力升至試驗壓力后開始計時,每當壓力下降,應及時向管道內補水,但最大壓降不得大于0.03MPa,保持管道試驗壓力恒定,恒壓延續時間不得少于2h,并計量恒壓時間內補入試驗管段內的水量。
2)實測滲水量應按如下公式計算:
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km);
W——恒壓時間內補入管道的水量(L);
T——從開始計時至保持恒壓結束的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3)注水法試驗應進行記錄,記錄表格宜符合下表的規定。
注水法試驗記錄表
工程名稱 試驗日期 年 月 日
樁號及地段
管道內徑(mm) 管材種類 接口種類 試驗段長度(m)
工作壓力(MPa) 試驗壓力(MPa)15min降壓值(MPa)允許滲水量g[L/(min·km)]
滲 次數 達到試驗壓力的時間t1 恒壓結束時間t2 恒壓時間T(min)
水 恒壓時間內補入水量W(L) 實測滲水量q[L/(min·m)]
量 1
測 2
定 3
記 4
錄 5
折合平均實測滲水量[L/(min·km)]
外觀
評語
施工單位: 試驗負責人:
監理單位: 設計單位:
建設單位: 記錄員:
7 管道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管材時,宜按不同管材分別進行試驗;不具備分別試驗的條件必須組合試驗,且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采用不同管材的管段中試驗控制最嚴的標準進行試驗
8 管道的試驗長度規范規定和設計另有要求外,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管段長度不宜大于1.0km,對于無法分段試驗的管道,應由工程有關方面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確定。
9 給水管道必須水壓試驗合格,并網運行前進行沖洗與消毒,水質達到標準后,方可并網通水投入運行。
4.2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
1 水壓試驗前,應編制的壓力試驗設計方案,其內容應包括:
1)后背及堵板的設計;
2)進水管路、排氣孔及排水孔的設計;
3)加壓設備、壓力計的選擇及安裝的設計;
4)排水疏導措施
5)升壓分級的劃分及觀測制度的規定;
6)實驗管段的穩定措施和安全措施。
2 實試驗管段的后背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后背應設在原狀土或人工后背上,土質松軟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2)后背墻面應平整并與管道軸線垂直。
3 管道中最后一個焊接口完畢一個小時以上方可進行水壓試驗。
4 水壓試驗管道內徑大于或等于600㎜時,試驗管段端部的第一個接口應采用柔性接口,或采用特制的柔性接口堵板。
5 水壓試驗采用的設備、儀表規格及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彈簧壓力計時,精度不低于1.5級,最大量程宜為實驗壓力的1.3~1.5倍,表殼的公稱直徑不宜小于150㎜,使用前經校正并具有符合規定的檢定證書;
2)水泵、壓力計應安裝在實驗段的兩端與管道軸線相垂直的支管上。
6 開槽施工的埋地管道試驗前,附屬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非隱蔽管道的固定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安裝合格;
2)管道附屬設備已按要求緊固、錨固合格;
3)管件的支墩、錨固設施混凝土強度已達到設計圖中要求的強度;
4)設計圖中未要求設置支墩、錨固設施的管件,應采取加固措施并檢查合格。
7 水壓試驗前,管道回填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道安裝檢查合格后,應按本工法前面規定回填土;
2)管道頂部回填土宜留出接口位置以便檢查滲漏處。
8 水壓試驗前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管段所有敞口應封閉,不得有滲漏水現象;
2)試驗管段不得用閘閥做堵板,不得含有消火栓、水錘消除器、安全閥等附件;
3)水壓試驗前應清除管道內的雜物。
9 試驗管段注滿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壓力條件下充分浸泡后再進行水壓試驗,浸泡時間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前浸泡時間
管材種類 管道內徑Di (mm) 浸泡時間(h)
塑料管 Di ≥24
10 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壓力應按下表選擇確定。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試驗壓力(MPa)
管材種類 工作壓力P 試驗壓力
塑料管 ≧0.1 1.5P,且不小于0.8
2)預試驗階段:將管道內水壓緩緩地升至試驗壓力并穩壓30min,期間如有壓力下降可注水補壓,但不得高于試驗壓力;檢查管道接口、配件等處有無漏水、損壞現象;有漏水、損壞現象時應及時停止試壓,查明原因并采取解決措施后重新試壓。
3)主試驗階段:停止注水補壓,穩定15min;當15min后壓力下降不超過表中所列允許壓力降數值時,將試驗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并保持恒壓30 min,進行外觀檢查若無漏水現象,則水壓試驗合格。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的允許壓力降(MPa)
管材種類 試驗壓力 允許壓力降
塑料管 1.5P,且不小于0.8 0.02
4)管道升壓時,管道的氣體應排除;升壓過程中,發現彈簧壓力計表針擺動、不穩,且升壓較慢時,應重新排氣后再升壓。
5)應分級升壓,每升一級應檢查后背、支墩、管身及接口,無異?,F象時再繼續升壓。
6)水壓試驗過程中,后背頂撐、管道兩端嚴禁站人。
7)水壓試驗時,嚴禁修補缺陷;遇有缺陷時,應作出標記,卸壓后修補。
11 聚乙烯管的水壓試驗除應符合本工法上條的規定外,其預試驗、主試驗階段還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預試驗階段:按本工法上條中第2小條的規定完成后,應停止注水補壓并穩定30min;當30min后壓力下降不超過試驗壓力的70%,則預試驗結束;否則重新注水補壓并穩定30min再進行觀測,直至30min后壓力下降不超過試驗壓力的70%。
2)主試驗階段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預試驗階段結束后,迅速將管道泄水降壓,降壓量為試驗壓力的10%~15%;期間應準確計量降壓所泄出的水量((
V),并按下面公式計算允許泄出的最大水量
Vmax:
Vmax=1.2V
P
式中V——試壓管段總容積(L);
P——降壓量(MPa);
Ew——水的體積模量(MPa),不同水溫時Ew值可按表1采用;
Ep——管材彈性模量(MPa),與水溫及試壓時間有關,可按表2采用;
Di——管材內徑(m);
en——管材公稱壁厚(m)。
當
V小于或等于
Vmax時,則接著本小條后的各項步驟繼續進行作業;如果出現
V大于
Vmax時則應停止試壓,并排除管內過量空氣再從預試驗階段開始重新試驗。
表1 水的溫度與水的體積模量關系
溫度(℃) 體積模量(MPa)
5 2080
10 2110
15 2140
20 2170
25 2210
30 2230
表2 PE管材彈性模量與水溫和試壓時間關系
溫度(℃) PE80彈性模量Ep(MPa) PE100彈性模量Ep(MPa)
時間1h 時間2h 時間3h 時間1h 時間2h 時間3h
5 740 700 680 990 930 900
10 670 630 610 900 850 820
15 600 570 550 820 780 750
20 550 520 510 750 710 680
25 510 490 470 690 650 630
30 470 450 430 640 610 600
2每隔3min記錄一次管道剩余壓力,應記錄30min;30min內管道剩余壓力有上升趨勢時,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330min內管道剩余壓力無上升趨勢時,則應再持續觀察60min;當整個90min內壓力下降不超過0.02MPa,則水壓試驗結果合格。
4主試驗階段上述兩條均不能滿足時,則水壓試驗結果不合格,應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在重新組織試壓。
4.3 給水管道沖洗與消毒
1 給水管道沖洗與消毒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水管道嚴禁取用污染水源進行水壓試驗、沖洗,施工管段處于污染水水域較近時,必須嚴格控制污染水進入管道;如不慎污染管道,應由水質檢測部門對管道污染水進行化驗,并按其要求在管道并網運行前進行沖洗與消毒;
2)管道沖洗與消毒應編制實施方案;
3)施工單位應在建設單位、管理單位的配合下進行沖洗與消毒;
4)沖洗時,應避開用水高峰,沖洗流速不小于1.0m/s,連續沖洗。
2 給水管道沖洗消毒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用于沖洗管道的清潔水源已經確定;
2)消毒方法和用品已經確定,并準備就緒;
3)排水管道已安裝完畢,并保證暢通、安全;
4)沖洗管段末端已設置方便、安全的取樣口;
5)照明和維護等措施已經落實。
3 管道沖洗與消毒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道第一次沖洗應用清潔水沖洗至出水口水樣濁度小于3NTU為止,沖洗流速應大于1.0m/s。
2)管道第二次沖洗應在第一次沖洗后,用有效氯離子含量不低于20mg/L的清潔水浸泡24h后,再用清潔水進行第二次沖洗直至水質合格為止。